2007年2月20日 星期二

對別人好 就是對自己好

雖然很願意「對別人好」,但我可不是「爛好人」。碰到「不正派」或「別有企圖」的人,我是不會妥協的。那些性格陰沉、看來「愁雲慘霧」的人,我遠遠看到就會直角左轉或右轉。


別怪我,由於時間、體力有限,我不想花時間在「不好」,或對自己「無益」的人身上。保持「對別人好」的習慣,指的是在能力範圍內,我願意對別人多付出、協助、褒獎一點,少苛責一點。

剛出社會時,多次碰到脾氣壞又苛薄的主管,現在回想起來,還覺得很可怕。不過我現在絕沒有「媳婦熬成婆」的心態,每當負面情緒浮現,我會想到那些主管可怕的樣子,就可以有效控制自己。

雖然我也碰過很差勁的部屬,不過我發現,只要是素質不錯的人,你對他們愈好,通常他們的回報會愈大。所以,主管不要太小氣,特別是對部屬的誇獎。

以我目前負責的行銷、公關、媒體經營工作而言,我也會儘量多給人一點。

例如,周末早上我經常就被電視台記者的電話叫醒,要我針對當天重大的職場新聞發表看法。我每次都二話不說,立刻起床,以最快速度趕到受訪地點,協助媒體朋友完成工作。其中也有幾次「錄了卻沒有播出」的情形,我也絕對不會抱怨。久而久之,媒體對我的黏度增加,有助我執行行銷任務。

有好幾次雜誌社編輯在截稿前一天緊急找我,要我幫忙寫稿,只要有把握交稿,我通常不會拒絕。後來,我在那個雜誌寫了三年專欄,而且從來沒有遲交稿件。

所謂「對別人好」,是願意站在對方的立場,給他想要的東西或服務。這包括無形的東西,例如,提供趣味或靈感,幫助他人完成工作,或是加油打氣。

經過長久的實驗,我發現,對別人好大都會有不錯的回報。不過,善待別人不見得要有所期待,因為,這本來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。

文:邱文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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