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

教導力:擬訂改善的行動方案

改善行動方案是確保和驗收教導成效的最佳利器。

設定好改善的目標後,教練必須要求被教導者擬訂出改善的行動方案,任何目標若是缺乏可行的行動方案,就會無法達成。訂定方案可促使被教導者對於目標做更深入的思考與解析,教練要協助他擴大思考的領域,從更多的角度去思考找出是否有其他的方案可供選擇,最重要的是要將行動方案寫下來,有許多人習於用口頭承諾及表達計畫而沒有寫下來,這對於未來的跟催與追蹤就產生很大的麻煩。有了具體的計畫的陳述,教練可以針對計畫的內容進行深度的檢視,例如請當事人對於可供選擇的方案作優劣點的比較分析,可藉此來瞭解被教導者是否真正的用心在方案上,以及確保他對方案的完全掌控。


在這個階段教練可以提問:「你認為有哪些對策可以改善目前所面對的績效問題?」、「你和哪些人討論過這個方案?」,這樣的問題可以刺激更多元的思考,避免陷入舊有的思維中,而無法突破困境。另外可以從他的回答中來了解到他的用心程度,是否認真地面對問題,若是發現態度上仍待加強,則可以再從態度面著手,強調績效不改善時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。

「你覺得這些方案中哪一個的成功機會比較大?」、「這些方案各有什麼優缺點?」這樣的提問可以協助被教導者仔細評估自己所設想的方案,有些時候為了應付教練會提出多項的方案,此時教練必須再運用跟進問題的技巧,詳細的去引導和探討,協助被教導者用適當的評量機制,自行從方案中找出最適者。

一般而言,行動方案應包含下列主要項目:

1.待改善問題的描述:
清楚地交代所需處理的問題,問題對了解決方案才有意義。

2.改善的目標:
期望改善的成果,注意SMART原則。「編註:SMART原則為以下各項縮寫:具體明確(Specific);可以衡量(Measureable);可以實現(Achievable);成果導向(Result-oriented);有明確的時間表(Time-specific)。」

3.行動的步驟或工作程序:
詳細的行動項目,這個部份直接影響目標成果的達成,所以要仔細的檢視,其是否合理?是否可行?而且要特別去評估被教導者的能力是否足以擔當完成這些工作。若是空洞或不切實際就必須要求重新擬訂。

4.工作完成的衡量基準:
所擬訂的工作項目如何設定檢核點來確保其有效執行,可以用里程碑的概念,在行動方案的執行中來做檢核,可以避免執行上的偏差而影響最終成果的達成。千萬不要只依賴期末的檢討,教導的目的是要讓設定目標達成,所以過程也是重要的。

5.所需要的資源與支援:
確認執行中可能需要的資源,例如可能需要:指派其他成員擔任指導者的角色,在旁提供諮詢和經驗的傳授,有同儕的協助通常可以快速提升被教導者的職能;需要額外的教育訓練來增強必要的技能,這個部份可能需要教練出面協商人資部門協助。在討論這個項目時,教練要強化被教練者自我學習的動力,不能只是單純的依賴別人的協助,自己也要承擔學習的責任,例如自我的進修與研讀相關書籍等,任何學習唯有在自己有責任感時才能獲得最佳的效益。

6.檢討與回饋:
這個項目是提供被教導者在執行過程中記錄自我檢討資料,以及和教練討論時的回饋內容,完整的記錄可以做為未來績效評核的依據,也是被教導者再學習的良好教材。

擬訂出改善行動方案是確保和驗收教導成效的重要工具,可以有效引導被教導者認真看待績效改善的事情,將精力專注在待改善的項目上,當他能真正用心去思考和擬訂自己的行動方案,就可以激發出承諾的力量。

作者:何文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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